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2020-12-30 16:29:04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抓好节日期间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按照省纪委《关于更严更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2021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实质,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从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及时作出部署,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各分党委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对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做到抓早抓小抓预防,坚决杜绝“节日腐败”;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相关规定,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弘扬节日清风正气。

二、明确纪律要求,重申“八个严禁”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节日期间纠“四风”、正作风工作,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积极加强纪律教育、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释法,给全体党员提前打招呼、明规矩,真正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党员干部从心底敬畏纪律,坚决守住底线、不碰红线。根据相关规定,特重申“八个严禁”∶

1.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资金和实物;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3.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4.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5.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6.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7.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8.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三、精准执纪问责,持续形成震慑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坚持严字当头,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暗访等方法,对顶风违纪问题将深挖细查、优先处置,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密切关注、及时甄别,对典型问题深入分析、通报曝光,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对责任不落实、压力传导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问题,尤其对节日期间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公开曝光。同时,对发生问题的一律实施“一案双查”,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所在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从严从重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各级党组织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责任倒查倒逼责任落实。

举报电话:0376-6390188 15290255580

纪委邮箱:xysyjw@126.com

中共信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监委驻信阳师范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编辑:陈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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