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2021年目标管理任务书的通知

2021-03-16 09:15:07 

各单位:

《目标管理任务书》是学校考核各单位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的主要依据。为继续发挥目标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确保学校2021年发展目标的实现,现将制定2021年《目标管理任务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依据

根据《信阳师范学院目标管理与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信院发〔2016〕39号)和《中共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信阳师范学院2021年工作要点》(信院发〔2021〕1号),结合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上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等,科学合理制定目标任务。

二、主要内容

按照《信阳师范学院目标管理与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参考2020年目标任务书的格式制定具体内容。

三、制定程序

1.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研究拟定本单位《目标管理任务书》;并报经单位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审阅。

2.各单位向学校目标管理与绩效考评办公室(以下简称校目标办)提交单位《目标管理任务书》(校领导审阅后的电子文档)。

3.校目标办组织评议小组对各单位《目标管理任务书》进行分析、评议,同时对各单位目标任务书提出修改意见。

4.校目标办向各单位反馈评议小组意见;并汇总各单位《目标管理任务书》内容,统一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统一发送《目标管理任务书》电子文档。

四、时间要求

1.3月30日前,各单位报送拟定的《目标管理任务书》(电子档)。

2.4月15日前,校目标办组织评议、反馈和公示。

3.4月20日前,学校下发各单位的《目标管理任务书》。

五、其他事项

1.目标设定要科学适度,请各单位及时主动了解上级有关政策和工作计划、省属同类高校发展动态,比较研究我校相关工作在省属高校中要达到的水平和位次,做到拟定的年度主要目标任务科学合理适度且内容无遗漏。

2.目标指向要清晰明确,各单位工作目标指标的描述要简明、准确、客观。尽可能提出量化指标;不能量化的,需提出衡量该项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标准指标。要防止出现有意降低或回避目标要求,亦或遗漏主要职能与重点工作的情况发生。

3.目标分解要有效可行,相关职能部门在拟订本部门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的同时,要积极主动与各学院(部、室、中心)沟通,共同做好学校主要工作任务的分解与落实;同时将分解方案(纸质、电子档)报送校目标办。

4.各单位《目标管理任务书》的起草质量和工作效率将作为学校日常目标考评的一项内容。

5.目标办工作地点:行政楼215房间;联系电话:6391170

6.统一接收、发送电子邮件信箱:434908293@qq.com

信阳师范学院

目标管理与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编辑:陈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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