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8-01 11:40:15 

各学院、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精神,结合《关于申报河南省高校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精神,搭建辅导员发展平台,推动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开展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辅导员工作室应明确建设方向,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中规定的辅导员岗位职责,具体围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以及辅导员队伍素质能力提升等方向,结合工作实际和成员工作特长凝练形成。

二、申报条件

1.工作室主持人原则上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辅导员工作4年以上且有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意愿,年龄不超过45岁。

2.工作室成员为4-8人,以专职辅导员为主,可根据需要吸收兼职辅导员或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干部为成员。

3.优先考虑曾获评省级及以上“辅导员年度人物”“优秀辅导员”“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等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且在理论研究、工作实践中产生显著效果的辅导员团队。

三、工作任务

1.理论研究。围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专题研究,建设期内,每年度至少完成以下其中一项任务:(1)承担一项校级以上研究课题;(2)提交一篇研究报告;(3)撰写并发表一篇思政教育相关学术论文;(4)提交一篇政策咨询报告。

2.实践创新。结合工作室建设方向,不断创新方法、手段和载体,着力培育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形成可操作、可借鉴、可推广、可示范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每年度至少举办一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前沿性规律性问题理论研讨。

3.理论宣讲。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定期开展理论宣讲,每名成员每学年至少面向学生宣讲一场。

四、考核管理

1.工作室建设指导由学生工作部和主持人所在学院共同负责。管理考核工作由学生工作部负责。

2.工作室根据工作实际承担辅导员研修活动,在全校范围内积极推广工作经验和探索成果。

3.工作室每年度提交信阳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年度工作报告。

4.对于工作积极、成果突出的成员,在推优评选、职称评审上给予优先考虑。

五、报送要求

1.根据我校工作实际,拟设立校级辅导员工作室3-6个,相同或相近建设方向的只设立1个。

2.各学院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可单独申报1个,也可以与其他学院联合申报1个。

3.学校按照要求组织评选、择优推荐1个参加河南省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评审。

4.请各申报主持人认真填写《信阳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附件),于2022年8月10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申报书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及相关支撑材料(主持人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及科研立项文件等)交至学生处教育科。

联系人:孙绪曙

电 话:6391850

邮 箱:xscjyk518@163.com

附件1: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河南省高校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

附件2:信阳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docx

中共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2年8月1日

编辑:崔亦茹 / 初审:李春燕 复审:韩志宏 终核:丁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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