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师范学院关于开展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校外教学点、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2〕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外教学点备案原则
1.坚持服务宗旨、育人为本、资质合格、布局合理、办学规范等基本原则,发挥学校自身优势,聚焦服务国家、省重大战略和区域支柱产业发展需求,设置行业企业亟需、专业特色鲜明、办学条件优良的校外教学点,面向广大在职人员和社会人员,规范组织生源,有效实施教学;
2.设点单位原则上应为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成人高校、开放大学以及设有内部培训机构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确有需要,也可在设有内部培训机构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但仅限招收该企业内部职工,不得面向社会招生;
3.科学合理布局校外教学点。每个省辖市设置的校外教学点总数不超过3个,原则上在本市区域内组织生源。
二、校外教学点基本条件
1.具有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辅导教师、教辅人员和管理人员;
2.具有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设施设备、实验实训和学习资源等软硬件条件;
3.具有固定的、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学场所,同时符合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网络安全等有关标准和要求。
三、备案程序
1.2022年11月20日前设点单位向我校提交校外教学点备案申请,并附备案相关材料(见附件);
2.2022年11月底我校组织考察组对拟设置的校外教学点及开设专业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核查拟设点单位的背景、资质,并进行实地考察;
3.学校考察组研究确定拟设立的校外教学点,并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于2022年12月中下旬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署设点协议;
4.2023年元月,学校通过信息平台向河南省教育厅提交校外教学点备案材料。
注:凡是在2022年未通过我校教学评估的校外教学点,本年度不接受备案申请,同时按要求将结果提交省教育厅登记。
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信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376-6391909,13673761498
邮箱:191032939@qq.com
附件一: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信阳师范学院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材料
信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