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的通知
2024-11-12 08: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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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接辖区业务部门通知,2025年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965年1月1日—1965年12月31日出生的教职工且户口在学校所在地(五星派出所)的独生子女父母。(以前没有申报的可以申报,但是补助不补发)
二、申报时间
发布通知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申报地点
行政楼219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优生优育科)。
四、申报材料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社保卡人像面复印件各4份(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在一张纸上。特别提醒:社保卡一定要激活并可正常使用);
2.结婚证复印件一式4份;离婚人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4份;
3.本人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4份(复印在一张纸上);
4.配偶户口簿首页及配偶本人页复印件4份(复印在一张纸上);
5.一寸免冠近照4张(红蓝底均可),
6.《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审核表》(双面打印)、单位婚育情况证明(需二级单位盖章)、个人承诺书(见附件)各4份。
五、其他事项
1.如有需要申报特扶奖扶的失独家庭,请本人单独联系优生优育科。
2.属于我校教职工但户口不在五星派出所的,可持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办理。
3.联系人:王宇帆,咨询电话:6392956。
附件:1.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审核表
2.婚育情况证明
3.个人承诺书
校长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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