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的通知

2024-11-12 08:35:18 

各单位:

接辖区业务部门通知,2025年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965年1月1日—1965年12月31日出生的教职工且户口在学校所在地(五星派出所)的独生子女父母。(以前没有申报的可以申报,但是补助不补发)

二、申报时间

发布通知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申报地点

行政楼219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优生优育科)。

四、申报材料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社保卡人像面复印件各4份(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在一张纸上。特别提醒:社保卡一定要激活并可正常使用);

2.结婚证复印件一式4份;离婚人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4份;

3.本人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4份(复印在一张纸上);

4.配偶户口簿首页及配偶本人页复印件4份(复印在一张纸上);

5.一寸免冠近照4张(红蓝底均可),

6.《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审核表》(双面打印)、单位婚育情况证明(需二级单位盖章)、个人承诺书(见附件)各4份。

五、其他事项

1.如有需要申报特扶奖扶的失独家庭,请本人单独联系优生优育科。

2.属于我校教职工但户口不在五星派出所的,可持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办理。

3.联系人:王宇帆,咨询电话:6392956。

附件:1.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审核表

2.婚育情况证明

3.个人承诺书

校长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

编辑:李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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