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书院):
为深化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5〕3号)和我省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省教育厅开展第十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工作要求和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6月至12月。
二、活动内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法治教育,普及宪法法治知识,培育宪法法治观念,弘扬宪法法治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加快教育强国建设夯实人才和法治基础。
(二)学习重点
1.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深刻理解宪法关于国家发展历程、根本制度、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徽国歌首都的规定,持续贯彻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国家安全法、国防教育法等法律。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注重运用新时代伟大变革成功案例,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性成就、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了解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投身强国建设实践。
3.深刻理解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发展教育事业等方面的规定,认真学习宣传民法典、教育法等与青少年日常学习生活及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明确相关法律规则为重点,普及青少年在家庭生活、校园学习、社会活动中所必需的法律知识,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守法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
4.深刻理解宪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规定,认真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为主线,以未成年人学校保护为重点,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以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普及青少年在校园学习所应当知晓的寻求保护和帮助的渠道和方法,引导青少年树立权利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主要活动
1.开展“法治青年说”活动。活动参与对象:历届学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冠亚季军,参与过学讲宪法活动各级比赛的选手,其他大中小学生,以及从事法治教育教学工作的大中小学教师。活动内容:通过展播往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优秀选手作品与成长经历,鼓励全体学生分享自己在成长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宣传法治文化、践行法治精神的故事,鼓励法治教师分享教育教学实践中创新普法形式的生动案例、工作心得以及实践成果等,并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qspfw.moe.gov.cn,下称“普法网”)征集与展示。各学院(书院)要积极组织观看展播并动员教师学生参与作品报送,经审核后被采用的作品将向全国大中小学校展示,并颁发采用证明。活动报送方式及操作指南详见普法网“法治青年说”活动方案。
2.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按照教育部2025年“宪法卫士”行动计划要求,6月-12月,普法网设立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免费提供宪法法治知识学习资源。各学院(书院)要积极引导学生充分利用好该学习资源,学习宪法知识,树立宪法意识,争创“宪法卫士”。
3.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9月,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部署,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利用一周时间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具体时间安排和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4.“学宪法 讲宪法”全省比赛和全国总决赛。本届活动设置大中小学法治情景剧比赛(下称情景剧比赛)、法治素养竞赛、演讲比赛等子项(各项赛制详见附件1)。
(1)组织开展情景剧比赛。各学院(书院)选拔队伍推荐至党委宣传部(普法办),并于7月20日前将参赛信息表及参赛作品报送至党委宣传部(普法办),党委宣传部(普法办)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书院)报送的队伍参赛资格及作品等进行审核评选,并择优遴选优秀队伍推荐参加省赛,省教育厅将在省赛基础上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
(2)组织开展法治素养竞赛。各学院(书院)选拔1支队伍报至党委宣传部(普法办),并于9月10日前将参赛信息表报送至党委宣传部(普法办),党委宣传部(普法办)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书院)报送的队伍进行审核评选,择优推荐参加省赛,省教育厅将在省赛基础上择优推荐参加11月份全国总决赛。(参加法治素养竞赛的选手可以同时参加演讲比赛)
(3)组织开展演讲比赛。9月10日前,各学院(书院)选拔出1名学生推荐至党委宣传部(普法办),并于9月10日前将参赛信息表及参赛作品报送至党委宣传部(普法办),党委宣传部(普法办)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书院)选手参赛资格及作品等进行审核评选,并择优遴选选手参加省赛,省教育厅将在省赛基础上择优推荐参加11月份全国总决赛。
5.组织宪法主题歌曲传唱活动。各学院(书院)广泛组织《宪法伴我们成长》主题歌曲传唱活动,拍摄歌曲传唱MV,通过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展示,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浓厚氛围。各学院(书院)作品报送至党委宣传部(普法办),党委宣传部(普法办)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择优推荐在普法网集中展播,并颁发采用证明。
6.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暨“学宪法 讲宪法”十周年总结活动。12月上旬,教育部将举办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有关负责同志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同时,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全国总决赛颁奖仪式、各赛项优秀作品展示活动。各学院(书院)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共同参与。
7.持续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各学院(书院)根据实际情况,坚持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不断完善宪法宣传教育机制。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科学设计教育内容,通过多种方式探索开展互动式、体验式教学。推进宪法教育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与日常教学、课外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组织开展相关法治文化活动,进一步增强宪法学习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三、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各学院(书院)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细化责任分工,落实条件保障,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各学院(书院)要认真研究部署,健全协作机制,整合普法需求,做好整体规划、加强工作统筹、强化条件保障,科学安排各类法治教育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学习教育广覆盖见实效。
2.增强宣传实效。各学院(书院)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知特点和实践需要,采取更多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方式,增强法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正面引导为主,让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浸润学生心灵。各部门、各学院(书院)要协同合作,推动法治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营造校园法治环境,实现制度育人、管理育人、文化育人。
3.积极营造氛围。学院(书院)要坚持正确导向,及时总结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为活动营造良好环境。活动期间,党委宣传部(普法办)将在校内媒体对各学院(书院)学习成果进行宣传报道,并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普法网将开通新闻通道,全方位展示学习成果,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教育系统蔚然成风。
联 系 人:尚老师
联系电话:0376-6391057
电子邮箱:xcbxck@xynu.edu.cn
附件:“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各赛项赛制及参赛信息表
党委宣传部(普法办)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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