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信阳师范大学学术著作资助申报和学术著作计分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5-06-26 11:39:00 

各有关单位:

按照《信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信院字〔2017〕72号)和《关于印发<信阳师范学院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信院字〔2014〕28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学术著作资助申报和著作计分等级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著作资助与著作计分等级认定注意事项

1.申请人先在科研业绩管理系统中登录著作的基本信息,对于申报的同一部著作如果符合文件要求,既可以申请学术著作资助,也可参加计分等级认定。

2.本年度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不再开展出版前资助。

3.为倡导学术质量优先的原则,从本年度起,获A级出版资助的学术著作将同时享受A级计分,获B级出版资助的学术著作将同时享受B级计分,以此类推。

二、申报资格

申请出版后资助和计分的著作须符合下列条件:

1.出版时间: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2.同一作者原则上每两年只能申报一次出版资助(申报计分认定的不限)。

3.申报出版后资助的著作必须由具有相当资质和声誉的出版社出版。在国内出版的学术著作须通过国家“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认证。

4.著作第一作者必须是我校教职工,第一产权单位必须标注信阳师范大学。

5.申报人应同时提交3-5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与本著作相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是我校规定的F级以上论文)。

6.社会科学类著作总字数应不少于15万字;自然科学类著作总字数应不少于12万字(成果特别突出的可酌情放宽)。

7.为推动我校国家级项目申报工作,从本年度起,凡申请我校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教师,原则上应曾申报两次及以上国家级或教育部科研项目(申报计分认定的可不受此限制)。国家级课题结项成果将优先资助。

8.多卷本著作应待最后一卷出齐后做整体申报。

9.下列书籍不属于申报资助范围:

(1)教材;教学参考书、习题集、教学辅导书等教辅读物;论文集等。

(2)资料汇编、工具书等。

(3)在港、澳、台出版的书籍。

(4)重印、再版书籍。

(5)盗号、盗版、盗印等非法书籍;剽窃他人成果的书籍。

(6)已获得校外著作出版资助的书籍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书籍。

(7)其他不应给予资助的书籍。

三、申请办法与时间安排

1.申请学术著作资助

申报出版后资助的作者请填写《信阳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评审表》(见附件1)《2025年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和计分统计表》(见附件2),每一项成果须报送著作3部(获资助后学校留存)、相关代表性学术论文原件3-5篇及其社会反响材料。

2.申请参加著作计分等级认定

填写《2025年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和计分统计表》,每一项申报须提交著作3部(获计分认定后学校留存)和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是我校规定的F级以上级别论文)。

3.申请出版后资助及计分等级认定的作者暂定于2025年10月8日前将《信阳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评审表》《2025年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和计分统计表》及相关纸质材料各1份报送到社科处(综合办公楼419房间),电子文档发送至skccgk@yeah.net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6390735

社会科学处

2025年6月18日

编辑:李春燕 / 初审:李春燕 复审:韩志宏 终核:丁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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