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遴选党委“第一议题 ”学习示范点的通知
2025年09月30日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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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党组织、党工委: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一项首要、长期的政治任务,为推动党委“第一议题”学习提质增效,充分发挥“风向标”作用,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拟在全校二级党组织、党工委中组织遴选一批“第一议题”学习示范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校各二级党组织、党工委
二、实施流程
1.自评阶段。坚持重在平时、抓好日常,各二级党组织、党工委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改进党委“第一议题”学习,按照《党委“第一议题”学习示范点遴选标准》(附件1)认真开展自评,并于11月10日前上交有关材料。
2.评审阶段。11月中旬,组织专家,对报送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初步遴选“第一议题”学习示范点若干。
3.考察阶段。11月中下旬,适时组织考察组对初步遴选的“第一议题”学习示范点进行实地调研考察。通过巡听旁听、访谈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按照《党委“第一议题”学习示范点遴选标准》进行综合评定和打分,形成推荐报告。
4.确定阶段。校党委研究确定“2025年度党委‘第一议题’学习示范点”,统一命名、表彰及奖励。
三、材料报送
请申报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自评报告及相关纸质支撑材料(一式一份)交至综合办公楼32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b@xynu.edu.cn。
联系人:杨娟娟
联系电话:0376-6390393
附件:信阳师范大学党委“第一议题”学习示范点遴选标准
党委宣传部
2025年9月29日
- 附件【附件-信阳师范大学党委“第一议题”学习示范点遴选标准.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