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大学生党员标兵”选树活动的通知

2025年11月17日 10:57 

各二级党组织、党工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不断加强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优秀大学生党员标杆作用,在全校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标兵”的良好氛围,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三批全省高校“大学生党员标兵”选树活动的通知》(豫教工委办〔2025〕1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大学生党员标兵”选树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树对象

面向全校在籍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中共正式党员,选树若干名校级“大学生党员标兵”,并择优推荐3名参加省级“大学生党员标兵”评选,示范带动学生党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

二、选树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

(二)遵纪守法好。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三)学习成绩好。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创新、学科竞赛等活动,取得优秀学术科研成果;在校期间获得国家或省级奖学金,且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学业课程没有不及格或补考的情况。

(四)服务师生好。牢记党的宗旨,关心社会,乐于奉献,热心为集体、为同学服务,自我要求严格、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在广大师生中形象好、威信高,受到广泛赞誉。

(五)示范带动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就业创业等活动中,走在前、作表率,取得较好成绩。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表现。

三、组织实施

“大学生党员标兵”选树工作是高校党建工作强基引领“三级联创”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学校推动学生党建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选树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组织推荐。各二级党组织、党工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选树工作。要严格对照选树条件,结合本单位学生党员实际情况,至多推荐1名正式党员;达不到推荐条件标准的可以不推荐,确保推荐的“大学生党员标兵”事迹过硬,师生认可,能够真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拟推荐对象填写《信阳师范大学“大学生党员标兵”推荐表》(见附件1),同时提供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800字,样式参考见附件2),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二)评审公示。党委组织部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综合评议,拟定校级“大学生党员标兵”入选名单若干名,并择优推荐3名参加全省高校“大学生党员标兵”选树。拟推荐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三)广泛宣传。学校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展示“大学生党员标兵”风采,依托网络媒体平台对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在全校学生党员中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大学生党员标兵”在校期间,如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取消其所获荣誉。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党员标兵”选树活动,认真做好推荐对象审核把关等相关工作。要以“大学生党员标兵”选树活动为契机,及时发掘、凝练、宣传大学生党员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领带动广大党员围绕当好党的创新理论传播者、科技报国主力军、服务社会带头人、青年学生“领头雁”等开展学思践悟,努力造就更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请各推荐单位于11月28日(周五)下午5点前,将汇总表(见附件3)、推荐表、先进事迹及支撑材料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319房间,电子版发至邮箱xysyzzbzzk@126.com。

联系人:孙太红 联系方式:0376-6391713

中共信阳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5年11月14日

编辑/初审:李春燕 复审:韩志宏 终审: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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