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春季开学法治宣传教育的通知

2026年03月20日 09:32 

各学院、书院: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提升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根据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春季开学法治宣传教育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3月20日—4月20日。

二、宣传教育重点

1.国家法律层面,重点普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中的相关知识。

2.校规校纪层面,就学生人身安全、行为规范、日常管理、宿舍管理、实习实践、网络安全、考试制度、纪律处分等规定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1.针对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学生特点,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普法,营造浓厚的学法知法守法氛围,增强青年学生法治意识和对法律及制度的敬畏。

2.充分发挥法学专业优势和作用,将法治教育有机融入日常教学、校园管理和社会实践,精心上好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让法治知识浸润人心。

3.结合实际组织学生开展以法治为主题的班会、书法、绘画、海报设计等活动,开展法治情景剧、模拟法庭、旁听案件庭审、参观法治教育基地等多样化活动,引导青年学生将法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沉浸式体验中树牢法治信仰。

4.注重宣传方式的多样性、趣味性和实效性,灵活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升青年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针对青年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面上覆盖,强化点上聚焦,充分借助属地普法力量,以更接地气、更有温度、更具实效的方式,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为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筑牢法治防线。

2.各单位可通过新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及典型做法,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在4月24日前发送至党委宣传部(普法办)邮箱:xcbxck@xynu.edu.cn。

联系人:尚弦 联系电话:6391057

党委宣传部(普法办)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团委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2026年3月20日

编辑/初审:李春燕 复审:韩志宏 终审: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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