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乡村振兴豫善同行”暨“公益慈善月”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增强教职工慈善意识,充分发挥工会服务职工、帮扶困难群体的职能作用,凝聚全校教职工爱心力量,引导广大教职工踊跃参与慈善公益行动,根据中共信阳市委办公室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信阳市2026年“乡村振兴豫善同行”暨“公益慈善月”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爱心捐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款原则
坚持自愿参与、量力而行原则,严禁强制摊派,充分尊重教职工个人意愿,倡导广大教职工积极奉献爱心。
二、捐款范围
全校教职工。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1. 各分工会负责本单位捐款宣传动员、组织实施、登记汇总工作,请安排专人做好捐款信息台账。
2.请各分工会将募集的善款于9月30日前存入校工会账户,把银行回执单(或转账凭证)、《2026年信阳师范大学“乡村振兴豫善同行”暨“公益慈善月”活动捐款明细》纸质版(见附件,加盖公章)送到工会楼206室,电子版发到邮箱:ghbgs@xynu.edu.cn。
账户名称:信阳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账号:171842141910000101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信阳分行南湖路支行
联系电话:0376-6390787
3.各分工会要强化宣传引导,倡导党员干部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积极营造乐善好施、守望相助的良好校园氛围。本次募集的善款由校工会统一划转至信阳市慈善总会指定账户,相关情况将及时在校内官方网站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纪检部门与全体教职工监督。
附件:2026年信阳师范大学“乡村振兴豫善同行”暨“公益慈善月”活动捐款明细
信阳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6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