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遴选党委“第一议题”学习示范点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班的通知

2026年09月22日 17:51 

各二级党组织、党工委:

根据2026年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安排,为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拟在全校各二级党组织、党工委中组织遴选一批党委“第一议题”学习示范点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推动党委“第一议题”学习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质增效,切实发挥“风向标”作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既从总体上系统把握,又分专题分领域深入领会,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不断深化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以学思践悟强本领、真抓实干谱新篇的奋进姿态,奋力开创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新局面。

二、遴选范围

全校各二级党组织、党工委

三、实施流程

1.自评阶段。各二级党组织、党工委对照《党委“第一议题”学习示范点遴选标准》(附件1)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班遴选标准》(附件2),认真开展自评。党委“第一议题”学习示范点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班,二者择一申报,不可同时申报。

2.评审阶段。11月初,学校组织评审组对报送材料进行评审,结合2023年以来(截至2026年10月31日)实际工作情况,从组织领导、内容安排、学习形式、成果转化、特色亮点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初步评选出党委“第一议题”学习示范点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班若干。

3.考察阶段。学校将适时组织考察组,对初步评选的候选单位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巡听旁听、深入访谈、座谈交流、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开展综合评定与打分,形成推荐报告。

4.确定阶段。校党委研究确定“2026年度党委‘第一议题’学习示范点”和“2026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班”名单。

四、材料报送

有申报意向的单位,请将自评报告、近三年工作情况及相关支撑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于10月30日前报送至综合办公楼325室;自评报告电子版(Word格式)同步发送至邮箱:xcb@xynu.edu.cn。

联系人:杨娟娟

联系电话:6390393

党委宣传部

2026年9月22日

  • 附件【附件1-2.docx】已下载

编辑/初审:李春燕 复审:韩志宏 终审: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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