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校园无牌车、“僵尸车”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全体师生:
为持续推进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建设,进一步规范校内车辆停放秩序,盘活校园公共空间资源,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改善校园整体环境面貌。根据学校校园交通管理相关规定,我校将对谭山校区长期闲置、违规停放、无通行资质的各类车辆开展无牌车、“僵尸车”集中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对象
(一)无牌无证车辆:未按规定登记备案、未办理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车、摩托车、非机动车。
(二)校园“僵尸车”:长期停放、无人使用、无人维护、积灰闲置、长期占用校园车位及公共通道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小型机动车等各类车辆。
(三)长期违规停放车辆:长期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楼道出入口、主干道、教学楼及公寓公共区域,屡劝不改的各类车辆。
二、整治范围
谭山校区所有公共区域,涵盖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家属区、校内道路、广场绿化带及公共通行区域。
三、整治时间安排
(一)自行整改清理阶段: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请全体师生自行排查、规整、移置个人车辆,完成合规停放、备案登记或自行处置闲置车辆。
(二)集中清理整治阶段:2026年10月21日—10月30日,保卫处将开展全域集中清理。
四、工作要求
1.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在驻校民警指导下依法依规开展,全程文明执法、规范操作,确保整治工作有序稳妥推进。
2.所有无牌车辆、闲置“僵尸车”,逾期未自行清理、规整的,保卫处将集中暂存至青年广场指定存放,分类登记、造册留存。
3.车辆认领要求:本次集中清理封存的车辆,车主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凭有效凭证完成认领。认领时需提供车辆购买票据、原始凭证、车辆钥匙等权属证明;无法提供原始资料的,须由本人提交书面承诺书,经所在学院或部门审核盖章后签字认领。逾期未认领车辆,一律按无主车辆统一处置。
4.未按学校规定办理校园通行证、未完成合规备案的车辆,须整改完善、补办手续后方可认领。
5.严禁私自购买、转借、套用他人校园通行证。一经查实,将永久注销当事人所有车辆校内通行权限,并通报所在单位;涉嫌伪造、售卖通行证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可工作日致电咨询:0376-6390652/6391063。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