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公用房及人员数据摸底调查的通知

2026年10月20日 17:54  次

各机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各教辅单位、各实体科研机构:

为规范我校公用房配置、使用与管理,科学核定各单位公用房定额面积,盘活存量房产资源,提高用房使用效益,学校拟出台《信阳师范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核算细则,经学校公用房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公用房及人员数据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目的

通过全面、准确掌握各单位人员构成和实际用房情况,建立公用房基础数据台账,为下一步按照“定额配置、绩效导向、超额有偿”原则核定各单位公用房定额面积、实施房源统筹和动态调配提供数据依据。

二、摸底内容

(一)用房数据。包括本单位实际占用的办公用房、办公辅助用房、师生活动用房、实验实训用房、科研用房、学院专属教室、其他用房情况。

(二)人员数据。包括本单位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全职外聘高层次人才、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数量,以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生数量。

三、填报口径与要求

(一)面积按实际面积和使用面积(净面积)填写,不含门厅、走廊、楼梯、卫生间、强弱电间、阳台等公共区域,单位为平方米(㎡)。

(二)人员、学生数据以2026年9月30日为核算节点,按当日在岗实际人数统计。双肩挑人员只在主要任职岗位所在单位填报;双聘人员仅在实际履职单位统计一次,不得重复计算。

(三)各单位须安排专人负责,如实填报,不得漏报、瞒报、虚报、重报;数据经单位行政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

四、报送时间与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6年10月26日前,将《公用房及人员数据摸底采集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邮箱(350083535@qq.com),纸质盖章版报送至圆门楼105。联系人:赵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6390927。附件:信阳师范大学公用房及人员数据摸底采集表。

信阳师范大学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20日

编辑/初审:李春燕 复审:韩志宏 终审: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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