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7年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的通知
各单位:
接辖区业务部门通知,2027年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我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967年1月1日—1968年12月31日出生,户口在学校所在地(五星派出所),仅有一个子女的教职工。(以前没有申报的可以申报,补助不补发)
二、申报时间
发布通知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申报地点
行政楼219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优生优育科)。
四、申报材料(以下材料均要一式三份,打印、复印需用A4纸)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社保卡人像面复印件(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在一张纸上。温馨提醒:社保卡上的银行卡号一定要激活并可正常使用,若无特殊情况,不要随意更换社保卡和电话号码,如必须更换,请及时告知我校工作人员);
2.本人户口簿首页及其户口页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
3.配偶户口簿首页及其户口页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
4.申请人子女户口页或身份证复印件;
5.结婚证复印件,离婚人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一寸免冠近照(红蓝底均可),粘贴在审核表上贴照片处。
7.《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审核表》(封面单面打印,审核表双面打印)、单位婚育情况证明(需原二级单位盖章)、个人承诺书。(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1.如有需要申报特扶的伤残或失独家庭(确认条件见附件),请联系优生优育科。
2.属于我校教职工但户口不在五星派出所的,可持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办理。
3.联系人:王宇帆,咨询电话:6392956。
附件:1.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审核表
2.婚育情况证明
3.个人承诺书
4.特扶事项
校长办公室
2026年10月28日
- 附件【附件1:河南省城镇奖扶申报审核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婚育情况证明.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个人承诺书(新).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婚育情况证明(模板).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A-特扶 认定条件.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6:B-特扶 申报审核表.doc】已下载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