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和党小组设置的通知

2018-09-20 10:00:29  新闻中心  组织部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有效开展党员教育,着力提升基层组织活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和党小组设置通知如下:

1.党支部设置。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含3人)以上的单位,都应当单独设立党支部。(1)教师党支部按教研室、重大项目组、课题组、创新团队、科研平台设置。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教学科研单位设立联合党支部。(2)学生党支部按专业、班级、学生社团、学生公寓、校外集中实习点等设置。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专业相近的年级、班级或社团设立联合党支部。(3)机关、后勤等部门的党支部按部门(或科室)设置,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部门(或科室)设立联合党支部。(4)离退休党支部按照便于日常管理和开展党日活动的原则设置。

教工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为10人左右。学生党支部党员一般为15人左右,最多不超过30人。有正式党员7人(含7人)以上的党支部,均要设立支部委员会,支委会由3-5人组成。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对于流动党员和出国(境)党员,条件具备的可根据需要设置临时党支部。

2.党小组设置。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为了确保党员教育的有效开展,每个党支部一般应按照党员人数和分布情况划分若干个党小组。党小组由3名(含3人)以上党员组成,设党小组组长1人(正式党员)。

3.具体工作要求。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严格按照党支部和党小组设置要求,进一步规范基层组织设置,切实推进基层党组织的有效全覆盖,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请于9月28日前将《信阳师范学院党支部、党小组设置情况一览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ysyzzbzzk@126.com。

附件:信阳师范学院党支部、党小组设置情况一览表.docx

中共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9月19日    

编辑:王哲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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