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高考期间加强学生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
2020年高考将于7月7日、8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安全、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坚决杜绝我校学生违规报考、参与作弊和替考行为,根据河南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期间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今年的高考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决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背景下的一次高考,是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一次战时高考。各学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担负起维护高考安全的政治责任,努力为高考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学院领导班子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做到思想上零懈怠、工作上零差错、责任上零容忍。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考试舞弊者,学校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加强纪律教育,增强法制意识。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涉考内容的宣传力度,要让每个学生知晓,组织作弊、帮助他人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提供或出售试题或答案、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今年,我省继续实行“无声入场”、身份验证、作弊防控、视频及网络监控等有效措施,企图舞弊者不仅难以得逞,而且难逃惩处。对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只要在考前主动退出的,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不仅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一律开除学籍,而且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考勤管理,严格请假手续。高考期间,各学院要坚持正常的线上教学和活动,加强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许学生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并逐一确认学生去向。有条件的学院统一安排学生线上集体活动,不具备条件的,要在每天上、下午高考考试期间视频点名核查,对无法取得联系、不参加集体活动者,要逐人查清去向,登记造册,以备核查。
五、加强源头治理,做好舞弊防范。如发现班级内有兜售作弊器材、售卖考试答案、招募枪手、组织替考、非法助考等广告信息要及时清理,对发现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要及时报告。学校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保护和奖励。
请各学院及时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本院研究生及本专科生,切实落实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