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内新媒体平台账号(2021年)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1-06-18 17:33:41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校内新媒体平台账号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新媒体在舆论引导、信息传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传播师院好声音、树立师院好形象,构建新媒体深度融合、聚合传播的新格局,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根据上级关于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现就2021年度校内新媒体平台账号审核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以学校及校内各级单位或团学组织名义,在新浪微博、微信、QQ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快手、B站、网络电台、各类APP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注册的账号(账号中含有学校名称、中英文简称;账号中含有学校部门或学院名称;由校内各部门、学院或学生组织注册或者运营管理;师生个人以上述名义注册或者运营管理)均在备案范围。

校内师生因工作需要,通过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建立的用于交流工作、学习事务的互联网群组(包括但不限于QQ群、微信群等),虽然不在此次备案范围,但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二、备案登记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工作,将其作为更好地发挥新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履行好“一岗双责”要求。

2、根据“谁主办、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各单位要对设立的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每年一次的集中自查,摸清底数,完善队伍,加强监管;进一步强化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工作流程,避免出现开而不管、管不到位问题。

3、各单位新媒体平台账号按照“一号一报备”原则,逐一填写报送《信阳师范学院新媒体账号(申请)备案表》。已停止使用、半年以上未更新或已不适宜继续运营的账号,各主管单位应及时注销,并在《汇总表》中注明。如自查不到位,仍有账号未备案、未注销,一经发现,取消下一年度认证备案资格。

4、自即日起,各单位、各团体须新设新媒体平台账号的,必须按照《信阳师范学院内部出版物和宣传阵地管理办法》《信阳师范学院校园新媒体管理办法》《信阳师范学院新闻舆论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填写《信阳师范学院新媒体账号(申请)备案表》交到党委宣传部审核备案,由学校出具相关开设手续。未经审核备案的,一律不得开通。

5、在涉及学校重大事项或突发事件危机应对时,各单位要落实新媒体内容发布联动机制,所管理的新媒体平台应按学校官方发布的信息进行转发,不得擅自编辑修改。如发现有损党和国家、社会、学校声誉等不良信息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向党委宣传部报告。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信阳师范学院新媒体账号(申请)备案表》(附件一)以及《信阳师范学院新媒体账号信息汇总表》(附件二)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交至党委宣传部(综合办公楼32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ysyxwzx@163.com。各单位也应做好本单位新媒体账号信息汇总表的存档工作。

联系人:李春燕 陈小慧 崔亦茹

联系电话:6390650 6391087

党委宣传部

2021年6月18日

编辑:崔亦茹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