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的通知

2023-06-03 14:45:05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激发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培养更多面向国家发展战略的创新型人才,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的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和2022年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

(一)项目类别

申报类别包括:重点支持项目(项目指南见附件2)、创新训练重点项目、创新训练一般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创新训练重点项目和创业类项目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

鼓励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团队积极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和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全体在校本科生,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申报的项目须经过学院或社团培育成熟的项目。

2.每位学生作为负责人限报1项,每位学生参与不超过2项,项目组人数(包括项目负责人)不超过5人,有未结题项目者不得参加此次申报。

3.每个项目指导教师1-2名,原则上应同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硕士以上学位,当年只能指导1-2个项目。曾获批立项但放弃结项的指导教师,不能参与此次指导。

4.申报项目的学生自主结合组成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或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对应申报项目的申报表(附件3、附件4)。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1.立项申报表。《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项目申报表》(附件3)或《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项目申报表》(附件4)。

2.立项汇总表。《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5)。

3.各学院负责组织专家团队对申报项目初评后,进行推荐排序,以院为单位于2023年6月12日前将《立项申报表》纸质版一式3份,《立项汇总表》纸质版1份,全部材料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大学生职业发展教研室(逸夫楼B座111),电子文档发送至zsjyc3687@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4.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结合各学院推荐意见,确定立项项目。

二、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2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见附件6)。

(二)结题验收要求

1.各学院将结题材料提交至学校审核,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的理论意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进行评价,审核通过,视为结项。审核不通过的项目,由学院撰写情况说明,报学校备案。

2.结题表。国家级、省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表》(附件7),汇总表。《2022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汇总表》(附件8),并提交项目结题所产生的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开发的软件或设备、创业实体等相关成果复印件作为支撑材料(结题成果要求见附件9),提交的成果将作为评定优秀项目、推荐优秀成果奖的依据。

3.根据《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可优先推荐参评“河南省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成果奖。

4.请各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按照系统要求认真、及时提交结项材料。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1.《河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表》(附件7)和项目成果复印件支撑材料一式3份。

2.《2022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汇总表》(附件8)1份。

3.各学院以院为单位于2023年6月14日前将《结题表》纸质版一式3份,《汇总表》纸质版1份,全部材料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大学生职业发展教研室(逸夫楼B座111),电子文档发送至zsjyc3687@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6391228

招生就业处

2023年6月3日

编辑:李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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