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谭山校区学生参加浉河区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2026年09月30日 19:00  次

谭山校区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明确2026-202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针对我校谭山校区学生参加浉河区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谭山校区在校学生

二、登记与缴费须知

(一)“医保经办机构”为“浉河区医保局”的同学。可通过支付宝/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小程序,实名认证后选择“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办理缴费。

(二)“医保经办机构”非“浉河区医保局”的同学可通过下面两种途径其一进行操作

1.校医院协助办理微信扫右侧二维码提交个人信息,三日后可缴费,缴费步骤同二(一)。

2.自助办理流程见附件

(1)参保单位名称(精确到五星街道办事处)

(2)缴费步骤同二(一)。

三、缴费标准

浉河区2027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年/人,财政补助标准724元/人(较上年提高24元)。

四、缴费时间与待遇享受时间

集中缴费期:2026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待遇享受期: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五、参保证明

支付宝/微信搜索“河南税务”或“河南医保”小程序,分别选择“开具社保缴费证明”或“个人参保证明”,按系统提示查询并保存即可。

五、联系方式

1.转诊咨询(异地住院)电话为0376- 6267277/6267602,用于异地住院转诊报备,异地住院前拨打转诊电话报备,报销比例不降低,与在本地就医的报销比例相同。

2.校医院代二琴15137686980/0376-6391725,负责问题信息处理工作。问题信息反馈可微信扫描右侧二维码,三日内解决。

3.区医保局电话0376-6207785/6800095,处理政策咨询、参保信息变更等问题。

六、特别提醒

(一)缴费时请认真核对“医保经办机构”必须为“浉河区医保局”,如显示的“医保经办机构”非“浉河区医保局的”,按二(二)操作。

(二)禁止重复参保,大学生在浉河区参保缴费后,无需在老家参保,重复参保并不能同时享受报销待遇,只会让自己多花保费。

(三)对于被当地民政部门认定为困难群众的同学,在认定地参保可享受缴费金额和报销政策优惠,但前提是需在认定地参保。

(四)从2025年起,医保断缴后再参保有3个月等待期,在等待期内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同学们务必按时参保,避免因断缴带来麻烦。

(五)请各位同学扫码关注右侧校医院微信公众号“信阳师范大学医院”。后续,参保成功同学的名单将在此公众号上

公布,敬请留意。

信阳师范大学医院

2026年9月30日

编辑/初审:李春燕 复审:韩志宏 终审: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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