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级文件精神学习专项督查的通知
2026年10月01日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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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进一步督促加强上级文件精神学习,不断提高全校党员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依法依规履职能力,学校决定开展本次专项督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与本单位职责和业务紧密相关、现行有效的上级文件学习情况。
二、组织实施
(一)第一阶段:集中督查(2026年10月22日前)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认真梳理上级有关文件,形成学习清单,扎实组织学习,于10月22日前完成集中学习,并将学习安排表(见附件1)和学习记录报送党委督查办公室(综合办公楼30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273547653@qq.com。
(二)第二阶段:常态化督查(2026年10月23日以后)
各单位要完善常态化学习机制,对于上级新出台的政策、下发的文件,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动态调整学习清单。
三、有关要求
坚持原汁原味学习,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变通,务求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对于涉密文件,严格落实保密有关要求;对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内部制度,做到学以致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联 系 人:张锐
联系电话:0376--6391958
附件1:XX单位上级文件学习安排表
党委督查办公室
2026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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