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会议,研究新常态下政府采购工作
2015-04-03 15:18:21
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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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好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进一步促进学校政府采购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高质高效地推进学校新阶段建设中大宗物品的采购工作。4月2日下午,副校长齐城召集与政府采购工作直接关联的监审处、财务处、基建处、后勤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实验室建设与设备处和资产处(招标办)等七个部门的负责同志进行工作研讨。
会议分析了新常态下政府采购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研读了政府采购工作的新政策、新要求;讨论了拟修订出台的《信阳师范学院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工作程序》和《信阳师范学院政府采购教学科研设备项目经费支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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