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文明委召开全会总结2019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020-01-06 10:50:39  新闻中心  李东晓 

1月3日,校文明委在第五会议室召开全体会议,总结2019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奖金发放意见。校文明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郜火星,文明委副主任、副校长陈登报、余本海、胡海华出席会议,文明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陈登报主持。

微信图片_20200106111025.jpg

校党委委员、宣传部长、文明办主任丁少锋全面总结了我校2019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2019年,我校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极大提振了全校师生建设高水平师范大学的信心,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年度复查。文明委成员单位负责人汇报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分管的创建工作提出了奖励意见。经过讨论,会议形成了学校2019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奖金发放意见。

郜火星充分肯定了2019年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突出成绩,向付出辛勤努力的文明委成员单位表示衷心感谢。他对2020年的创建工作提出三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真抓实干,持之以恒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他指出,精神文明建设是高校改革发展的永恒主题。经过长期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已经成为我校的办学特色和品牌,走在了全省高校前列。要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高度、从立德树人培育时代新人的任务高度、从建设高水平师范大学的事业高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抓紧抓好。二是坚持把文明校园创建作为重点工作,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从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到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内容、创建形式、创建重点都有所不同,特别是师生文明习惯和文明行为养成是一项长期创建任务,要对照全国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加强规划、统筹推进文明学院(部、处)、文明班级、文明教室、文明寝室、文明实验室和文明教师、文明职工、文明学生等基础基层创建,构建全员参与的长效机制。三是认真修订精神文明建设奖金发放办法,发挥好导向和促进作用。要把乱丢垃圾、乱贴乱挂、乱停乱放、楼道堆放杂物、车辆超速行驶等不文明行为作为不予奖励或者降低奖励标准的重要内容,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加强制度建设的要求,更加注重奖金发放办法的的可操作性,不断巩固创建成果,奋力开创全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

陈登报要求各单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高校要走在精神文明建设前列”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责任感,明确创建全国文明校园的目标任务,真正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融入党建、管理、教学、科研、服务等工作中去,积极探索新途径、新方法、新载体,努力把创建工作推向新阶段,为建设高水平师范大学作出应有贡献。

编辑:李春燕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