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
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宪法意识,党委宣传部、学工部、保卫部、团委、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隆重举办“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500余名师生参加了启动仪式。仪式由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党委书记王文华主持。
校党委宣传部部长丁少锋致辞。他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他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为此,校普法办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他希望各单位进一步扩大宪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引导广大师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希望广大师生努力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律实践能力,使法学专业知识学习与法律实践紧密结合,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早日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院长李文发在讲话中强调,弘扬宪法精神、保证宪法的实施,是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初衷。他系统阐述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意义,要求法学专业师生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亲身触摸宪法、感悟宪法,让宪法精神深深植根于校园、扎根于人心。
青年法学会会长许宁代表大学生作出庄重承诺,表达了忠于宪法和法律,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决心。随后,校普法办、青年法学会组织志愿者们开展了法律知识咨询活动,并向过往师生发放了宪法宣传材料。活动现场,数百名师生一起参观了宪法宣传展板,并在“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宣传条幅上签名寄语。
据悉,2016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组织开办了法律知识讲座和系列学术报告、“模拟法庭”、“贤山论剑”法制辩论赛决赛、法律义务咨询等宣传教育活动。其他单位将利用周二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组织干部师生认真学习《宪法》等法律法规。为营造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校普法办将充分利用校报、广播电台、校园网、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加强对活动情况和宪法知识的宣传。
我校历来重视普法工作,为教职工配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读本》等教育材料,在学生中开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在校内各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常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学校被评为河南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荣获全省高校大学生法治文艺汇演一等奖,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入选河南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