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学习传达全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座谈会精神

2016-05-17 09:13:59  新闻中心  李舟 

5月16日,校党委在综合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学习传达全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座谈会精神,党委书记卢克平,校长宋争辉,党委副书记高建社,副校长李俊、张力、郜火星、王文臣、刘彦明、齐城,党委委员、党办主任王锐强出席会议,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卢克平主持。

会上,卢克平书记传达了省委书记谢伏瞻同志在省委常委会听取我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起草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副书记邓凯在全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座谈会上的讲话,并就进一步做好我校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卢书记指出,近年来,校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采取切实措施,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话语权,取得了切实成效,但当前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中央和省委三令五申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意识形态工作发表重要讲话,省委书记谢伏瞻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坚决落实责任、严格追责和问责。卢书记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必须保持高度警觉: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具有根本性、战略性、全局性地位,必须从思想上、认识上提到应有高度、摆在重要位置。二要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规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抓好责任落实,出了问题,严肃追究责任。三要做好正面引导。积极弘扬主旋律,坚持不懈地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工作、教育师生员工,着力增强“四个自信”。四要严格阵地管控。加强学术论坛、讲座、课堂教学以及校园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阵地管控,确保正确的政治导向。五要强化纪律约束。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和教师的党纪和政治纪律教育,以纪律的刚性约束确保党员干部和教师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会议还研究了其它内容。

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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