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2015年度信阳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先进单位
2016-04-13 15:32:23
新闻中心
郭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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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校被信阳市评为“2015年度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先进单位”,这是我校第七次获得该项荣誉。
历年来,我校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认真宣传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及政策调整事项;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时足额办理缴存业务;定时公示教职工公积金缴存余额,随时帮助教职工查询个人账户余额,真正做到准确、公开、透明;努力帮助教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贷款业务,为教职工提供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服务,使广大教职工充分享有该项保障性福利政策,切实维护了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