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教师刘梅生被认定为烈属

2015-09-03 11:24:28  新闻中心  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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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民政部、河南省政府追认一批在新中国建立过程中建功立业的革命先辈为革命烈士,我校退休教师刘梅生的父亲刘一帆同志被追认为革命烈士,刘梅生老师被认定为烈属。

刘一帆,1915年至1944年,河南正阳人,1940年信阳沦陷期间,刘一帆同志积极参加抗日救亡运动,1944年在“临泉事件”中牺牲,被活埋于安徽省临泉县王大湾,时年29岁。

刘梅生,我校退休教师,曾任政法系主任,是师院40年变化的亲历者、见证者。刘梅生老师爱校如家、爱生如子的师者风范深受好评。作为烈属,刘梅生老师将其父甘于奉献、敢于牺牲的爱国情怀和追求真理的革命烈士精神发扬光大。

我校肇基苏区,鼎立豫南。信阳是豫鄂边抗日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抗日战争伟大胜利的历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影响。时值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也是信阳师范学院建校40周年,全体师院人正以昂扬的姿态和饱满的热情续写红色土地教育史上的新篇章。特殊的日子里,我们铭记历史,缅怀英烈。

编辑:朱慧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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