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

2015-06-10 16:09:13  新闻中心  刘喜元 

6月8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宋争辉在综合办公楼第一会议室主持召开2015年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副校长王文臣、刘彦明和23位委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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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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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宋争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教务处副处长赵万鹏、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马建民分别作了普通本科学生和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情况的工作汇报,研究生处处长李全亮作了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情况的工作汇报。经与会委员们的认真审议和投票表决,决定授予普通本科毕业生5100人、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361人和辅修第二学位毕业生327人学士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95人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10人硕士学位。

宋争辉代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重要讲话。他从三个方面对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建设、研究生教育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出要求。一是修订完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明确校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和教学工作委员会等学术组织的职责范围,规范学术行为。他指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是保障学校学位授予质量、提高学校办学层次的重要学术组织,承担着全校各类学位授予、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高、学科建设提升等重要工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要厘清自己的职责范围,认真论证和审核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战略规划、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严格审定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标准;建立研究生与导师双选制度和导师退出机制,扩大导师遴选范围,引进校外优秀导师;强化人才培养质量监控和制度建设,加强各学位授权点的动态调整;加大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型研究生培养力度,对不同类别研究生实施分类培养,研究生培养要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二是研究解决本(科生)研(究生)比例高的问题。加大在职研究生招生数量,提高研究生比例,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机制。三是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各学院要摸清家底,按照学科专业发展需要,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为学科专业发展奠定基础;要强化目标管理,完善人才队伍建设指标体系,严格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设立“南湖学者”、 “南湖青年学者”、“南湖讲座教授席位”和“南湖论坛”等项目,建立多层次立体互通的人才体系,增强学校快速发展的内生动力。

编辑:朱慧花 / 初审:李春燕 复审:韩志宏 终核:丁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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