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各单位《2021年目标任务书》的通知
2021-04-26 10: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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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目标管理导向作用,根据《信阳师范学院目标管理与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信院发〔2016〕39号),结合学校《2021年工作要点》(信院发〔2021〕1号),经相关职能部门初审和相应的工作程序,学校对各单位《2021年目标任务书》审核完毕,并在协同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
现将公示后无异议(或修订后)的各单位《2021年目标任务书》予以下达,请各单位在学校协同办公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文档予以保存并遵照执行,纸质材料不再签发。
此通知。
信阳师范学院目标管理与督察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