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信阳市《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先进典型推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12-10 21:28:43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淮河校区党工委:

现将信阳市《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先进典型推选活动的实施方案》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淮河校区党工委原则上可推荐群众满意度高的实事(服务项目)、先进服务单位(团队)、党员服务标兵各1个,机关党委每类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各推荐单位要按照类别填写推荐表、典型材料和汇总表,并于2021年12月14日16:00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xysyxcb@126.com)。推荐表、典型材料和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党组织章后提交至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325室),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6390393。

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编辑:崔亦茹 / 初审:李春燕 复审:韩志宏 终核:丁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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