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申报独生子女奖扶事宜的通知

2022-03-21 08:30:42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规定,结合我校具体工作安排,现将我校教职工18周岁以下独生子女奖扶领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我校在编教职工(含人事代理)。

2. 夫妻双方共同育有一个子女且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

3. 以前已经申报领取的,不用重复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22年3月21日—3月25日(我校安排此事项每一个季度集中办理一次)。

三、申报材料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居民结婚证复印件一份。

3.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4.孩子户口页复印件一份。

5.各单位或各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原件一份。

(备注:如果夫妻一方是我校教职工,只需交一方申报材料即可,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由本人交至行政楼219计划生育办公室。

2.详细事宜请咨询计划生育办公室。

联系人:王宇帆   电话:6392956

校长办公室

计划生育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编辑:崔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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