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级领导干部指导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的通知
2022-11-09 11: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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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淮河校区党工委:
按照省委巡视意识形态工作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有关旁听、巡听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的工作要求和校党委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关部署,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于11月18日前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大精神,并主动邀请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列席指导;
2.各单位相关材料(新闻、照片、会议记录等)纸质版于11月22日前报送至综合办公楼32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ysyxcb@126.com。
联系人:尚弦 联系电话:6390393
党委宣传部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