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的通知
2022-11-18 10: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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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接辖区业务部门通知,2023年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963年1月1日—1963年12月31日出生的教职工且户口在学校所在地(五星派出所)的独生子女父母。
二、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22年12月31日前到学校校长办公室优生优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三、申报材料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4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4份;离婚人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4份;
3.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4份;
4.一寸免冠近照4张;
5.《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审核表》(见附件,双面打印)一式4份;
6.单位婚育情况证明一式4份;
7.申报人员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两份,并务必提前到社保卡所在银行开通一卡通账号;
四、其他事项
1.如有失独家庭需要申报特扶奖扶的,请本人单独联系优生优育科。
2.属我校教职工但户口不在五星派出所的,需持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办理。
3.材料报送地点:行政楼219房间,联系人:王宇帆,咨询电话:6392956。
附件:1.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审核表
2.婚育情况证明
校长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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