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上半年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通知

2023-06-20 16:34:20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淮河校区党工委:

根据《信阳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与奖金发放办法》精神文明建设奖考核要求,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淮河校区党工委于6月29日上午11:00前按要求完成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自查工作,并将本单位自查报告和减发精神文明建设奖教职工情况纸质版(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党组织公章)报送至精神文明创建科(综合办公楼325室),电子版发送至xysyxcb@126.com。

联系人:尚弦 电话0376-6390393

校文明办

2023年6月12日

编辑:李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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