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谭山校区机动车辆限速行驶的通知

2023-09-07 10:30:16 

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为改善校园交通环境,保障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按照《信阳师范大学校园交通秩序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要求,现将谭山校区机动车辆限速行驶通知如下。

一、校园内机动车辆限速20km/h。

二、车辆超速100%达到40km/h以上者,(北门至新图书馆景明大道路段超速50%达到30km/h以上者),测速装置将自动抓拍,按以下办法处理:

第一次超速将接收到提醒短信或电话。

第二次超速取消该车辆校园通行授权7天,须重新申请校园通行授权。

第三次超速取消该车辆校园通行授权15天。须重新申请校园通行授权。

第四次超速取消该车辆校园通行授权180天。

三、校园内全路段超速50km/h以上者,测速装置将自动抓拍,永久取消该车辆校园通行授权。

四、社会车辆临时进入校园,超过30km/h以上者,永久取消该车辆校园通行授权。

五、工程车辆、货运车辆、重型车辆须严格执行限速20km/h。超速者永久取消该车辆校园通行授权。

六、综合治理办公室每半年汇总超速车辆信息,上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校长办公室

2023年9月7日

编辑:李春燕 / 初审:李春燕 复审:韩志宏 终核:丁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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