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学生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2023-09-12 10:49:29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3〕71号)精神,针对我校学生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问题,信阳市浉河区医疗保障局特制定《致高校同学们的一封信》(附件1),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谭山校区在校大学生(含在校研究生)

二、参保登记、缴费须知

请新入学的同学和未在浉河区参加过居民医保的同学填写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批量参保模板(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发送至邮箱xysfxyyy@sina.com,统一办理新参保登记后,关注“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市民中心”自助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已在浉河区参加过居民医保的同学,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直接按上述步骤缴费。

三、缴费标准

2024年度浉河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年/人,政府补助:640元/年/人。

四、缴费时间与待遇享受

集中缴费期:2023年9月10日-12月31日。原则上不延长缴费期。在上述期限内正常缴费后,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校医院门诊就诊可享受每年300元的门诊统筹待遇,在信阳市域定点医院就诊时无需办理转诊手续。

五、缴费凭据

通过上述方式缴费的,可自行到办税服务厅进行打印。

六、特别提醒

(一)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医保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发放。

(二)缴费时请认真核对“医保经办机构”必须为浉河区医保局,如显示的“医保经办机构”不为浉河区医保局的,请先办理参保登记后再缴费。

(三)属于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的学生,务必在身份认定地参加居民医保,以便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学生参保咨询电话:0376-6207785;15137686980。

信阳市浉河区医疗保障局

信阳师范大学医院

2023年9月12日

编辑:李春燕 / 初审:李春燕 复审:韩志宏 终核:丁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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