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1月政治理论学习安排的通知

2023-11-13 16:00:43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淮河校区党工委:

为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工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推动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11月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与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人民日报》2023年10月13日第01版);

2.习近平: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境界(《求是》2023年第20期);

3.习近平: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人民日报》2023年10月19日第02版);

4.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人民日报》2023年10月24日第01版);

5.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人民日报》2023年10月29日第01版);

6.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人民日报》2023年10月31日第01版);

7.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人民日报》2023年11月1日第01版);

8.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求是》2023年第21期);

9.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人民日报》2023年11月8日第01版)。

二、学习要求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淮河校区党工委书记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学习工作,带头开展学习和讨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单位要以学校月度政治理论学习安排为基础,根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特点和工作实际,创新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淮河校区党工委学习情况纳入年度意识形态考核,党委宣传部将对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督查。要加强示范引领,将学习落实情况和先进经验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树立典型,形成示范效应。11月“一学一报”表于11月30日前签字盖章后扫描发送至xysyxcb@126.com,纸质版不再报送。联系人:尚弦,联系电话:6390393。

中共信阳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23年11月13日

编辑:李春燕 / 初审:李春燕 复审:韩志宏 终核:丁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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