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五个严禁”的通告

2024-03-01 10:13:48 

各住户、全体师生员工:

为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上级安全部门有关通知要求,现将加强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除火灾隐患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居民住宅楼内的公共门厅、单元楼梯间、疏散通道、居民楼地下车库等影响人员疏散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

二、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三、严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设施。

四、严禁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入户。

五、严禁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车辆、堆放物品。

全体住户要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五个严禁”要求,学校相关部门将联合属地执法部门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的管理力度,对违反“五个严禁”的行为依法处置。

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教育引导。

请全体住户对“五个严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报警电话:0376-6393333。

特此通告。

信阳师范大学综合治理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

编辑:李春燕 / 初审:李春燕 复审:韩志宏 终核:丁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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