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精神文明建设“三创三争”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为巩固全国文明校园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按照《全国文明校园指标体系(2023年版)》和学校2024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决定持续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文明委有关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文化思想引领精神文明建设深化发展,不断提升广大师生员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努力为建设高水平师范大学作出新贡献。
二、创建内容
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三创三争”活动,即面向各单位开展创建文明班级、文明学院、文明部(处)活动,面向全体师生开展争做文明学生、文明教师、文明职工活动。开展文明办公室、文明实验室、文明寝教室、文明楼道、文明家庭、文明社团活动。
三、任务分工
1.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整体活动的组织领导,校文明办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统筹协调和检查督促。
2.党委宣传部牵头做好文明学院、文明部(处)创建工作;党委学工部牵头做好文明学生、文明班级争创工作;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做好文明教师、文明职工争创工作。
3.按照文明委成员单位任务分工,由校长办公室、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工会、团委分别牵头做好文明办公室、文明实验室、文明寝教室、文明楼道、文明社团创建工作。
4.校文明办统筹做好2024年校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文明网民评选表彰工作,同时做好2024年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社团、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文明网民评选推荐工作。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抓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于提高师生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创新方式,务求实效。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经常性文明创建活动,要注重联系实际,创新内容方式,科学评选评价,激发师生参与热情,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3.选树典型,表彰先进。各牵头单位在开展创建活动的同时,要依据标准积极培育先进典型,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将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附:《信阳师范大学“三创三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创建评价标准》
信阳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