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2024年目标任务书的通知

2024-03-15 17:13:24 

各单位:

目标任务书是学校考核各单位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的主要依据。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本年度目标管理工作,现将2024年目标任务书制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依据

根据《信阳师范学院目标管理与绩效考评实施意见》(信院发﹝2022﹞38号)《信阳师范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和《关于印发<中共信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信阳师范大学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校党发﹝2024﹞1号),结合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科学合理精准制定目标任务。

二、主要内容

按照《信阳师范学院目标管理与绩效考评实施意见》附件中的目标任务书范式和制定要求,结合往年本单位目标任务书,制定具体内容。

三、制定程序

1.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研究拟定目标管理任务书并报分管或联系本单位的校领导审阅签字。

2.各单位向学校目标管理与督查办公室(以下简称校目标办)提交本单位目标任务书。

3.各考评组相关单位对各单位目标任务书制定进行沟通和分析评议,根据职能要求对各单位目标任务书提出修改意见。

4.校目标办根据评议反馈意见,汇总各单位目标任务书,统一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统一下发目标任务书电子文档。

四、时间要求

1.3月28日前,各单位报送拟定的目标任务书。

2.4月10日左右,校目标办组织评议、反馈和公示。

3.4月20日左右,学校对各单位下发目标任务书。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及时主动了解上级有关部门政策动态和工作计划;省内外同类高校发展动态;比较研究我校相关工作在省管本科高校中所处的水平。做到主要工作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稳步提升,主要工作内容没有遗漏。

2.各单位工作目标指标的描述要简明、准确、客观。尽可能提出量化指标;不能量化的,需提出衡量该项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标准指标。要防止出现有意降低或回避目标要求,遗漏主要职能与重点工作的情况发生。

3.相关职能部门在拟订本单位2024年主要工作目标的同时,需做好与各学院(部、室、中心)沟通,共同做好学校主要工作任务的分解与落实,最终以职能部门分解确定的指标为准;同时将分解方案报送校目标办。

4.各单位目标任务书的起草质量和工作效率将作为学校日常目标考评的一项内容。

5.各单位目标任务书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分解方案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校纪委综合室(综合办公楼33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校目标办邮箱:xysymbb@126.com。

联系人:李振东 葛文鹏   电话:6393353

目标管理与督查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

编辑:李春燕 / 初审:李春燕 复审:韩志宏 终核:丁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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