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信阳师范大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讨班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综合改革,系统谋划学校改革发展任务,形成统一共识,凝聚发展合力,推动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举办信阳师范大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讨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专题辅导报告
1.时间:2024年10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地点:理科楼报告厅
3.主讲人:校党委书记王文鹏
4.报告内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校下一步改革发展思路与举措
5.参加人员:校领导,中层领导干部,机关职能部门、教辅单位科级干部,辅导员,师生代表
(二)自主学习
1.时间:2024年10月27日
2.要求:各单位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报告内容,多种形式开展自主学习。
(三)交流研讨
1.时间:2024年10月28日(上午:10:00-11:30;下午:15:00-18:00)
2.地点:艺术楼一楼报告厅
3.参加人员:校领导、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4.交流发言:
(1)教学学院、淮河校区、信阳理工学院负责人,部分机关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负责人就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报告内容与落实学校改革工作部署,联系本单位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交流发言。(每人发言时长控制在6分钟左右)
顺序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文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外国语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茶学与食品学院、地理科学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旅游学院、商学院、体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历史文化学院、传媒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医学院、淮河校区、理工学院、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学科建设办公室、保卫部(处)、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财务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网络信息中心、图书馆。
(2)校领导发言。
(3)校党委书记王文鹏讲话。
二、相关要求
1.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会议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为静音状态,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2.会议原则上不准请假,确有特殊情况请假的,须书面报请党委办公室批准。
3.各单位将参会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于10月24日(周四)18:00前发送至邮箱2273547653@qq.com。
联系电话:6393766
附件:参会人员登记表
党委办公室
2024年10月23日
- 附件【附件:单位参会人员登记表.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