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信阳师范大学第二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书院: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大力弘扬顽强拼搏、砥砺前行的优秀品质,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青春篇章,在我校学生中树立有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优秀榜样,营造奋发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传递“自强、奋进、感恩”的正能量,决定开展信阳师范大学第二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校期间无违纪情况;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学习学业、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成就或事迹,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积极进取、自强不息、志存高远,面对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有突出的自强事迹并发挥模范作用;
5.获得过往届大学生“自强之星”“校园明星”(含入围奖)荣誉者,不参加本次评选。
三、评选时间
2024年11月18日-12月3日
四、评选办法
1.评选原则。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2.组织推荐。各学(书)院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须本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学(书)院团委、学生会组织师生代表审核,并经学(书)院党委同意后推荐1名候选人。(研究生随所在学院申报)
3.材料报送。参评者须填写《信阳师范大学第二届“自强之星”候选人登记表》,报送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正反面打印),并提供有关证书、作品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各学(书)院审核汇总后于11月26日18:00前报送校团委逸夫楼A座217办公室(纸质版汇总表1份、登记表2份和个人事迹材料2份),电子版另附(生活照、红底证件照各一张)发至邮箱xynuxyxsh@126.com。
4.事迹宣传。参评者关注信阳师范大学团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校团委将对入围“自强之星”候选人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5.评选活动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1)初评阶段。各学(书)院依据“自强之星”评选标准做好推荐选拔工作,评委将对各位“自强之星”候选人名单及事迹简介进行线上展示及投票,接受广大师生的评议和监督。
(2)终评阶段。线下组织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观看候选人现场演讲(五分钟左右),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候选人得票结果综合评定,现场公布获奖结果,确定本届大学生“自强之星”10人,大学生“自强之星”入围奖若干人,并在校团委网站进行公示。
六、总结表彰
1.对“自强之星”称号的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学校将在信阳师范大学团委官网开辟专栏和专题对大学生“自强之星”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3.学校将从大学生“自强之星”以及大学生“自强之星”入围奖人选中选拔人员组成宣讲团,于后期开展明星故事分享会。
附件:1信阳师范大学第二届“自强之星”候选人登记表
2.信阳师范大学第二届“自强之星”候选人汇总表
共青团信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年11月18日
- 附件【附件2:信阳师范大学第二届“自强之星”候选人汇总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信阳师范大学第二届“自强之星”候选人登记表.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