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身边的榜样·奖学金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落实学校资助育人工作实效,切实发挥奖学金获奖学生的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见贤思齐,努力专研,不断超越,擦亮勇往直前、勇攀高峰的青春底色,决定开展信阳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身边的榜样·奖学金标兵”评选活动。
一、活动主题
追逐榜样光芒,擦亮奋斗底色。
二、评选范围
2023-2024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获得者。
三、评选名额
信阳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身边的榜样·奖学金标兵”10人,“身边的榜样·奖学金标兵”入围奖10人。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各门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4.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校园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活动。
五、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保证质量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优选的评选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1.学生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本、专科生认真填写《信阳师范大学“身边的榜样·奖学金标兵”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个人事迹材料(格式模板及撰写要求见附件2),及个人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学院(书院)。
2.学院(书院)评审推荐。各单位结合申请学生提交的《信阳师范大学“身边的榜样·奖学金标兵”申请表》、个人事迹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初评。于12月5日18:00前以学院(书院)为单位,将推荐候选人的《信阳师范大学“身边的榜样·奖学金标兵”申请表》、个人事迹材料发送至邮箱chunfengyouxingzs@163.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姓名+“身边的榜样·奖学金标兵”。《信阳师范大学“身边的榜样·奖学金标兵”申请表》、个人事迹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报送至逸夫楼A座320室。各单位原则上推荐2名候选人,2名候选人获得奖学金类型不能相同。
3.集中评审。学校组织评审小组,于12月10日—12月20日召开评审会。评审会上要求每名候选人结合PPT进行不超过5分钟自我展示。通过评审小组打分,评出信阳师范大学“身边的榜样·奖学金标兵”10人,信阳师范大学“身边的榜样·奖学金标兵”入围奖10人。
4.宣讲表彰。召开“身边的榜样·奖学金标兵”宣讲暨表彰大会,由10名“身边的榜样·奖学金标兵”获得者进行宣讲,并对“身边的榜样·奖学金标兵”获得者进行表彰。成立“身边的榜样·奖学金标兵”宣讲团,深入学院、书院开展宣讲和学习经验交流会。
六、组织机构
主办: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承办:“春风有信”辅导员工作室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身边的榜样·奖学金标兵”评选推荐工作,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动员本院符合评选要求的学生积极参与评选,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评选办法,精心组织实施。
2.严格标准,保证质量。评选推荐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把质量关。各单位要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规范。
3.树立典型,强化宣传。切实做好“身边的榜样·奖学金标兵”先进事迹的后期宣传工作,切实发挥资助育人实效,强化先进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榜样学习,增强本领、担当使命,矢志奋斗,谱写新时代的青春之歌。
附件
1.信阳师范大学“身边的榜样·奖学金标兵”申请表
2.“身边的榜样·奖学金标兵”事迹材料格式模板及撰写要求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