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网站平台年终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决定对我校各级各类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开展年终排查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排查范围
全校各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开设的二级网站和子网站,在微博、微信、头条、抖音、快手等第三方平台开设的官方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互联网站、移动客户端等。
二、排查重点
(一)信息发布是否严谨。是否严格履行网站信息内容审核发布程序,是否坚持“谁主管、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原则上需制作、填写本单位新闻发布审批表,并自行存档。
(二)运营操作是否规范。是否严格落实网络安全部门领导负责制,有明确的专职信息发布员、信息审核员,账号、密码管理是否规范。
(三)功能定位是否清晰。是否存在“僵尸”“沉睡”网站和平台账号,或者空白栏目、无效链接等。各单位网站(包含子网站)和新媒体平台所有栏目发布内容,原则上需更新至2024年12月。
(四)日常监管是否到位。网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全面、规范,是否出现以下错误:1.政治性表述错误;2.严重错别字;3.信息不实、或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不一致;4存在空白栏目或者栏目更新不及时;5.链接至非法网站或者无效链接;6.其他易引发负面舆情的信息;7.明显语法错误。
三、排查要求围
(一)第一阶段。请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12月20日前整改到位,并提交自查自纠报告和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至党委宣传部(行政楼326室,联系人:李春燕,联系电话:6390650)。
(二)第二阶段。12月21-26日,党委宣传部将对各单位网站进行专项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附件:网络平台账号信息内容排查情况统计表
信阳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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