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的通知
2024-12-10 16: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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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全省教育系统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调动各单位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进行宣传的积极性,决定在全校开展2024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按照我校校园网信息发布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尤其是执行报送程序、稿件质量和时效性要求。
2.重视宣传舆论阵地建设,本单位网站等各类媒体平台内容更新及时、维护良好。
3.认真履行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新闻宣传、网站治理等相关工作。
4.具有较强外宣意识,积极联络校外媒体采访报道。
5.发表新闻稿件数量较多、质量较高,对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贡献较大(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无需提供材料)。
二、材料提交
1.撰写2024年度新闻宣传工作总结。文字凝练、事例典型、数据精准,字数在1000字左右,其中主要做法、特色亮点、取得成绩占70%,存在不足和下一步举措占30%。
2.整理本单位外宣相关支撑材料,并填写《2024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申报审批表》。
3.将工作总结、外宣相关支撑材料以及《2024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申报审批表》纸质版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12月25日前报至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综合楼326),电子版发至xysyxwzx@163.com,邮件主题为“××单位+2024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评选”。
联系人:李春燕;联系电话:0376-6390650
党委宣传部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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