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为切实做好期末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实验室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师生安全保障,现就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人人有责”的意识,认真履行实验室安全检查的主体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把隐患当作事故看待”的认识在放假前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进行一次细致全面的安全检查。各实验室要加强仪器设备、危险品化学试剂、水、电、气、实验室废弃物等方面的管理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具体要求
1.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
放假前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见附件1)相关要求逐条对照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重点做好“防火、防水、防电、防盗、防泄漏”等防范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见附件2),并于1月10日17点前,提交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一份至综合办公楼42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ysy426@126.com。
2.做好寒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封闭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及时启动假期实验室封闭工作:须严格按照实验室安全要求做好实验室电源、水源、气源、门窗等的封闭工作,将危险废弃物转运至学校中转库,做好实验试剂妥善保管和封存,在确保无安全隐患的条件下关闭实验室并贴上封条,并将实验室封闭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单位负责人。
3.做好寒假期间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1)开展寒假使用实验室的申请登记工作
对于寒假期间仍需使用的科研实验室,须由使用教师填报《科研实验室使用申请表》(见附件3),经所在单位审批登记后,请于2025年1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综合办公楼426 室备案(一份)。
(2)明确实验室使用人管理职责
申请使用实验室的当事人即为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当事人要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实验室紧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遇有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理,及时上报,不得延误。
各科研实验室管理人、负责人、指导教师等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按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安全防护工作,保证学生人身安全。严禁实验人员在实验室通宵滞留。
4.加强管控类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易燃易爆品)、放射源、麻醉药品等国家管控类危险品要重点检查、重点管控。
5.加强实验室用电、用气、用水的安全管理
对实验室加热设备、空调、冰箱等易引发火灾的设备及特种设备等要落实管理责任人、加强假期巡检巡查工作。
6.加强实验室施工管理
假期中须施工的实验室,各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施工安全工作,做好工程安全评估、制定安全预案,做好隐患排查,严防事故发生。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5年1 月6日
- 附件【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科研实验室使用申请表.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