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师人工智能应用全员培训的通知

2025年07月01日 08:41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本科高校教师人工智能应用全员培训的通知》(教高函〔2025〕273 号),提升教师人工智能素养,推动“人工智能+高等教育”深度融合,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应用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校领导,学校教学督导专家,学校在编在岗人员。

二、培训时间与方式

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自主学习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集中培训

1.集中培训时间:2025年7月2日15:00-18:10。

2.集中培训方式:采取主会场+分会场方式进行,学校在理科楼报告厅设主会场,校领导,学校教学督导专家,各职能部门、教辅单位和谭山书院人员,各二级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各学院、淮河校区、信阳理工学院设分会场,没有参加主会场培训的人员在分会场培训。

3.集中培训地点:主会场设在理科楼报告厅,分会场设在各学院、淮河校区、信阳理工学院会议室。

4.注意事项

(1)集中培训计划7月2日上午9:30进行设备调试。各学院、淮河校区、信阳理工学院请安排专人负责分会场设备的对接与调试,确保设备正常。

(2)请参训人员提前20分钟到场并按指定位置入座,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模式。

(3)参训人员原则上不得缺席,若需请假请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二)自主学习研修

1.自主学习研修时间:2025年7月1日至12月20日。

2.自主学习研修方式:采取教师网络自主研修+线下自主学习方式进行,参训教师登录“河南省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学习教育平台”(https://ai.ha.edu.cn),开展自主学习和交流研讨(平台联系人:闫老师,0371-67781506)。鼓励教师积极参加人工智能行业或头部企业开展的相关培训项目,鼓励参与其他高校、学术团体等组织的人工智能专项教师发展培训。

3.相关要求

(1)各单位需成立以负责人为组长的培训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和督促教师参加培训。

(2)各单位需做好教师参加培训统计,将人工智能应用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同时,鼓励教师结合培训成果开展教学实践,并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赋能教学、科研和管理典型案例的征集与展示交流活动。

联系人:曹鹏鹏

电 话:6391939

校长办公室

教务处

2025年7月1日

编辑:李春燕 / 初审:李春燕 复审:韩志宏 终核:丁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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