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的通知

2025年10月10日 16:43 

各单位:

接辖区业务部门通知,2026年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我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966年1月1日—1967年12月31日出生,户口在学校所在地(五星派出所),仅有一个子女的教职工。(以前没有申报的可以申报,补助不补发)

二、申报时间

发布通知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

三、申报地点

行政楼219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优生优育科)。

四、申报材料以下材料均要一式三份,打印、复印需用A4纸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社保卡人像面复印件(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在一张纸上。特别提醒:社保卡上的银行卡号一定要激活并可正常使用)

2.本人户口簿首页及其户口页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

3.配偶户口簿首页及其户口页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

4.申请人子女户口页或身份证复印件;

5.结婚证复印件,离婚人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一寸免冠近照(红蓝底均可)

7.《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审核表》(双面打印)、单位婚育情况证明(需二级单位盖章)、个人承诺书。(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1.如有需要申报特扶的失独家庭,请联系优生优育科。

2.属于我校教职工但户口不在五星派出所的,可持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办理。

3.联系人:王宇帆,咨询电话:6392956。

附件:1.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审核表

2.婚育情况证明

3.个人承诺书

校长办公室

2025年10月10日

编辑/初审:李春燕 复审:韩志宏 终审: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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