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的通知

2025年12月11日 14:40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全省教育系统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调动各单位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本单位工作进行宣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决定在全校开展2025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评选条件

1.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重大部署、重要工作和活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讲好师大故事,传播师大好声音。

2.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在宣传舆论工作中的主阵地作用,重视宣传舆论阵地建设,本单位网站、微博、微信和抖音等各类媒体平台内容更新及时、维护良好。

3.认真履行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新闻宣传、媒体平台管理、宣传工作支持等相关工作。严格遵守我校校园网信息发布有关规定和新媒体管理办法,尤其是真正落实“三审三校”“摄影预约”等制度,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4.具有较强外宣意识,积极联络校外媒体采访报道。

5.发表新闻稿件数量较多、质量较高,管理、运用新媒体平台卓有成效,对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贡献较大(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无需提供材料)。

二、材料提交

1.撰写2025年度新闻宣传工作总结。文字凝练、事例典型、数据精准,字数在1500字以内,其中主要做法、特色亮点、取得成绩占70%,存在不足和下一步举措占30%。未提交该总结则不予参评。

2.整理本单位外宣相关支撑材料,并填写《2025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申报审批表》。

3.将工作总结、外宣相关支撑材料以及《2025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申报审批表》纸质版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须于2025年12月30日前报至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综合楼328),电子版发至xcbwxk@xynu.edu.cn,邮件主题为“××单位+2025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评选”。

联系人:徐崇茗;联系电话:0376-6391087

附件:2025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申报审批表

党委宣传部

2025年12月10日

编辑/初审:李春燕 复审:韩志宏 终审: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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