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正常到岗上班的通知
2020-04-03 12:07:42
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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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从4月7日(周二)起,全体教职工正常到岗上班(尚在隔离期的人员除外)。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向教职工正常开放实验室,同时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3.校园继续实行封闭管理,教职工凭校园卡或工作证进出校园;车辆凭保卫处统一制作的出入证进出校园。
4.教职工入校时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办公时尽量保持1.5米间距。
5.各单位要做好考勤记录,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